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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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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在对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制度和实践运行进行考察的过程中,审判机关对于提起公诉妥当与否缺乏审查路径,实践中往往存在由审判机关补足起诉条件的现象。对此,本书提出,欲实现审判中心,控审功能的实质分离是首先要完成的任务。应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国宪法规定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以保障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
刘砺兵,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南开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大学刑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士。在职期间审理了3,000余件刑事案件,其中包括多起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在法学刊物上发表论文、案例分析数十篇。获全国刑事审判先进个人、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北京市百名法学青年英才等称号。 目录 导 论上 编 理论基础第一章 实现审判中心制度保障的基本范畴第一节 审判中心保障制度的内涵一、实现审判中心的核心保障是形成良性的控审关系二、研究对象的具体指向三、起诉审查四、强制起诉第二节 审判中心保障制度的基本要素一、控审分离是基本结构二、互相制约是本质内容三、审判中心是核心目标第三节 审判中心保障制度需要处理好的几对关系一、内部与外部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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