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统一司法裁判规则是民法典编撰的重要目标。在此背景下,如何处理体量庞大的司法解释与实体法的关系成为当下理论与实务必须关注的重点。指导性案例是*人民法院统一裁判规则的一个有益尝试,与司法解释有异曲同工之处。《侵权法研究:司法解释与案例指导制度》以侵权法司法解释及指导性案例为研究目标,从理论与实务两个方面展开细致研究。理论方面,重点对侵权法司法解释及指导性案例的法源地位、与侵权法的互应关系、民法典编撰背景下侵权法司法解释的未来发展、指导性案例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等基本理论问题进行研究;实务方面,选取侵权法司法解释与指导性案例对侵权法立法有所发展或存在冲突的重点制度进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对侵权法立法与司法的完善提出建议。
目录
上篇 侵权法司法解释与案例指导基本理论研究 第一章 侵权法/民法法源的一般问题 第一节 侵权法/民法法源及其多元化形态 一、法源/法律渊源的界定 二、民法法源的多元化 三、多元民法法源的表现形态 第二节 中国侵权法/民法中的法律渊源(一):法律 一、法律的内涵 二、宪法是不是民法的法源? 三、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作为民法法源的限制 第三节 中国侵权法/民法法源(二):司法解释 一、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司法解释的法律依据 二、司法解释的类型 三、司法解释的民法法源地位 第四节 中国侵权法/民法渊源(三):习惯 一、习惯法的可法源性 二、习惯法是不是法? 三、习惯上升为习惯法的条件 四、各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习惯是习惯法还是事实上的惯行? 五、我国现行法中是否存在习惯法? 六、习惯与国家法的关系 第五节 中国侵权法/民法法源(四):法理 一、法理作为法源的必要性及作为法源的效力等级 二、法理的内涵 三、法理在民法上的存在态样 四、法理在我国应当被确立为民法渊源 第二章 侵权法司法解释的法律效力 第一节 侵权责任法与相关司法解释的关系 一、上位法与下位法、新法与旧法、一般法与特别法 二、《侵权责任法》与《民法通则》的关系 三、《侵权责任法》与相关司法解释之间的关系 第二节 中国侵权法司法解释的类型、发展轨迹及作用 一、侵权法司法解释的基本概况 二、侵权法司法解释的类型 三、侵权法司法解释的发展轨迹 四、侵权法司法解释的基本作用 第三节 民法典编撰背景下侵权法司法解释的未来发展 一、民法典编纂与司法裁判规范的统一 二、侵权法司法解释之法源地位再探 三、一种可能的合理选择:以指导性判例取代规范性司法解释 第三章 侵权法判例、指导性案例与侵权法的发展 第一节 侵权法的判例法属性 一、判例在西方国家的法源地位 二、判例对我国侵权法发展的影响 第二节 我国指导性案例的可法源性 一、中国建设指导性案例制度的历史与发展 二、指导性案例的数量、类型与适用状况 三、指导性判例在我国的可法源性 第三节 侵权法指导性判例的司法适用现状与未来发展 一、侵权法指导性案例的数量与适用状况 二、反思:侵权法指导性案例数量如此之少的原因何在? 三、侵权指导性案例的发展展望:取代规范性司法解释,获得民法法源地位 下篇 司法实务对侵权法理论的影响:冲突与发展 第四章 共同侵权行为的界定 第一节 《侵权责任法》第8条的前世与今生 第二节 《侵权责任法》第9条、11条、12条与第8条的关系 一、《侵权责任法》第9条:教唆、帮助侵权行为属于主观共同侵权行为 二、《侵权责任法》第11条的本质:无意思联络的数人分别侵权 三、《侵权责任法》第12条:无意思联络的数人分别侵权行为 四、《侵权责任法》第11条与第12条的区分 五、小结 第三节 共同过失的本质 一、过失的本质 二、共同过失:一个理论上的伪命题 三、“共同过失”的本质:数人分别过失侵权 第四节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3条对共同侵权司法适用的影响 一、共同侵权:真的限缩了吗? 二、我国有关共同侵权案件法律适用的数据分析 三、《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3条之“行为结合”规则:是否应当继续被适用? 四、应废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3条 第五章 共同危险行为及其责任承担 第一节 共同危险行为的界定 一、共同危险行为的立法发展 二、共同危险行为的特征 三、共同危险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第二节 共同危险行为责任的法律适用:以构成要件为中心 一、《侵权责任法》第10条的性质定位 二、共同危险行为:需要共同过失作为主观构成要件吗? 三、二人以上实施了危险行为 四、危险行为已经导致了损害结果发生 五、加害人不明(因果关系不明) 第三节 共同危险行为责任承担方式的选择 一、择一因果关系对共同危险行为责任的影响 二、我国《侵权责任法》对共同危险行为责任承担方式的选择 第四节 共同危险行为的免责事由 一、关于共同危险行为免责事由的立法现状 二、共同危险行为责任免责事由的司法实践 三、《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4条之“无因果关系即免责”规则应予保留 第六章 共同侵权连带责任的实现机制 第一节 我国共同侵权连带责任诉讼模式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共同诉讼的基本类型: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 二、我国共同侵权连带责任共同诉讼模式的司法实践 三、诉讼法学界对共同侵权连带责任诉讼模式的理解 四、司法实务界对共同侵权连带责任诉讼模式的理解 五、民法学界对共同侵权连带责任诉讼模式的认知:普通共同诉讼 第二节 共同侵权连带责任诉讼模式之争:问题的实质 一、问题的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5条剥夺了被侵权人的选择权? 二、对上述问题的回应:选择权有所限制,未被剥夺 三、追加被告对共同侵权连带责任诉讼的意义 第三节 确定共同侵权连带责任诉讼模式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一、共同侵权连带责任诉讼模式须契合连带责任的牵连性 二、共同侵权连带责任诉讼模式须能协调确定判决既判力与连带责任效力的冲突 三、共同侵权连带责任诉讼模式须充分体现连带责任制度的特点 四、共同侵权连带责任诉讼制度应当践行程序正义价值 五、结论:共同侵权连带责任诉讼模式的现实选择 第七章 校园伤害案件中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承担 第一节 教育机构校园侵权责任承担的理论基础与归责原则 一、《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教育机构的范围 二、教育机构承担侵权责任的理论基础 三、教育机构侵权责任案件的归责原则 第二节 校园伤害案件中教育机构责任承担现状分析 一、全国范围内教育机构责任承担现状概览 二、北京地区校园伤害案件中教育机构责任承担状况 三、裁判数据中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 第三节 校园伤害案件中教育机构过错的认定 一、认定教育机构过错应遵循利益平衡原则 二、教育机构过错的一般判断标准 三、教育机构注意义务的有无及其边界 第四节 教育机构的补充责任承担及其追偿权 一、侵权补充责任的特点 二、教育机构补充责任承担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教育机构的追偿权 第八章 用人单位责任 第一节 用人单位责任的基本立法 第二节 “用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内涵与外延 一、“用人单位”概念的渊源 二、“工作人员”的内涵与外延 三、车辆挂靠与承包关系中的用人单位责任 第三节 用人单位侵权责任:连带责任还是替代责任? 一、用人单位承担替代责任的立法模式 二、用人单位与工作人员承担连带责任的立法模式 三、我国用人单位责任承担方式检讨 第四节 用人单位的追偿权 一、我国用人单位追偿权的立法现状 二、我国用人单位追偿权的司法适用现状 三、雇主追偿权的性质界定 四、雇主追偿权的合理规制 五、《民法总则》第62条第2款之合理化解释 六、小结 第五节 用人单位责任适用的基本前提:“执行工作任务” 一、 域外关于“执行工作任务”的认识 二、我国关于“执行工作任务”的判断标准 三、几种特殊的“执行工作任务”行为的认定 第六节 工作人员或个人劳务提供者遭受损害的赔偿责任 一、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中遭受损害的赔偿责任 二、个人劳务提供者在劳务提供过程中遭受损害的赔偿责任 第九章 民法典编纂语境下《侵权责任法》第87条存废之再思考 第一节 《侵权责任法》第87条之司法适用现状的客观描述与初步分析 一、高空抛掷物引发的相关侵权纠纷案件数据统计 二、数据反映出来的基本问题 第二节 《侵权责任法》第87条之实效性分析 一、第87 条之预期立法功能与立法目的 二、第87条之预期损害救济与风险预防功能的实效性差强人意 三、第87条“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之立法目的基本落空 第三节 民法典编纂语境下废止《侵权责任法》第87条之必要性 一、第87条存在无法突破的理论困境 二、第87条的适用难以突破举证困难的瓶颈问题 第四节 《侵权责任法》第87条废止后高空抛物损害之替代性救济方案 一、建立高空抛物强制责任保险 二、建立高空抛掷物损害社会救助基金 第五节 余论:高空抛物侵权案件中两个需进一步完善的制度 一、适当减轻被告的举证负担,尽可能穷尽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权,并对明确的侵权行为人予以惩罚 二、增加物业管理公司安装、维护监控设施的管理义务内容 第十章 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承担 第一节 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的请求权规范 一、《侵权责任法》第37条与动物园侵权责任承担 二、《侵权责任法》第81条对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的规制 三、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时请求权规范基础的选择 第二节 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案件中动物园的过错认定 一、动物园是否尽到了危险警示义务 二、动物园是否尽到安全设施设置与维护义务 三、动物园是否尽到巡查义务 四、动物园是否尽到发生意外后的紧急救助义务 第三节 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案件中受害人的过失相抵 一、过失相抵规则的一般规定 二、过失相抵规则在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责任中的适用 三、动物园动物伤人案件中受害人过错的认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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