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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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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1.美国二十世纪蕞伟大蕞具影响力的文学作品之一,一个风靡世界的文化符号。入选《时代》“史上百佳小说”,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全球不完全统计已再版300余次。仅英语版就再版了39次。在世界文学史和文化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
2. 所谓垮掉,不是颓废,而是反抗桎梏勇气、追求真我的执着,以及沉浸浪漫的喜悦。作品中的精神内核影响了其后六十年美国以及世界——启发了包括托马斯品钦等在内的文学大师,激发了无数摇滚音乐人的创作热情,奠定了公路电影的基石。不仅是西方世界,国内的民谣、摇滚、文学、以及电影也对其推崇备至。抵抗平庸,才是创造力真正的源泉。
3. 它不仅是一部简单意义上的小说,还是一部自我心灵探索史,一幅瑰丽的社会画卷,一部哲学对谈录。作者采用即兴式自发性的技巧进行写作——思绪自然流动,真挚而充满诗意。
4. 选取的是著名的译者何颖怡的版本。何颖怡不仅是一名出色的译者,同时也是相关领域著名的学者,她不仅纠正了以往译本中的错误,还为此次的译文添加了大量的文化注释,帮助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作品和那个时代。
内容简介
萨尔是位对文学、爵士乐和女人都充满好奇与热情的年轻作家,时常和纽约的朋友们一起谈论哲学、文艺与创作。富于热情与野性的迪安突然闯入这个圈子,此时萨尔的生活正面临转折,于是他决定追随迪安“在路上”的步伐,去实现自己去往西部的梦想。
小说以萨尔的视角讲述了他和迪安等人四次横跨美国大陆的公路旅行。在混乱而亢奋、真挚而疯狂的旅程中,他们结识了流浪汉、农民、工人、少数族裔。这些人同样身处“黄金时代”,应许的“美国梦”却被淹没在幻想与泡沫中。萨尔与迪安纵情于爵士乐和性爱,开启了通往体验生命以及无限可能的那扇大门。他们尽情地燃烧自我与探索世界,追寻生命的真义和灵魂的自由。
本书是凯鲁亚克的自传体小说。1951年,年近三十的凯鲁亚克于短短三周之内,在一幅三十多米的卷轴上一气呵成写完此书。在屡遭退稿后,经他自己六度修改的《在路上》终于在1957年正式出版。其后,此书轰动美国并风靡世界,成为历久弥新的文学经典。凯鲁亚克也被奉为新世代的精神教主,鼓舞着无数年轻人循着他的足迹找寻人生真义。
作者简介
杰克·凯鲁亚克(Jack Kerouac,1922—1969)小说家、诗人,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父母为法裔加拿大人。他凭橄榄球奖学金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后退学去商船上当水手,也曾短暂地加入海军,但因无法忍受军纪约束,住进精神病房并获退伍。
逃离与追寻贯穿了凯鲁亚克的一生,身份的疏离和语言的隔阂,让他始终游离在社会的边缘。他自诩是时代和社会的“局外人”,一直在找寻属于自己的声音。在纽约期间凯鲁亚克结识了艾伦·金斯堡、威廉·巴勒斯和尼尔·卡萨迪等人,并以他们和自己的亲身经历为原型创作了《在路上》。此书被誉为一部定义了“垮掉的一代”的经典作品,至今畅销不衰,并且被列入美国大学人文通识课的必读书目。他还著有《达摩流浪者》《地下人》《孤独旅者》等作品。
译者:何颖怡,台湾政治大学硕士,曾于美国威斯康辛大学从事比较妇女学研究。现专职翻译。译有《裸体午餐》《在路上》《阿宅正传》《天真的人类学家》《时间里的痴人》《行过地狱之路》《林肯在中阴》等作品。
精彩书评
在注意力变得支离破碎、敏锐性开始钝化的年代,如果说一件真正的艺术品的面世具有重大意义,那么该书的出版就是一个历史事件。
——《纽约时报》
真诚而充满诗意,唯有大声朗读出来,才能真正领略其中美妙的节奏感。
——《独立报》
美国历史上第一位公路之王,他改变和塑造了他以后的美国文化和青年群体。
——《卫报》
一如所有伟大的小说,《在路上》的内核是复杂深刻的,在人生不同的阶段或不同的境遇下读,都会有新的感受和体验。
——《洛杉矶时报》
《在路上》是一部能和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比肩的文学经典,是对自由奥义的探索以及“美国梦”所许诺的一切的挑战。
——安·查特斯
我在1959年读到了这本书,它改变了我的一生,正如它改变了其他人的一样。
——鲍勃·迪伦
目录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第五部分
精彩书摘
初识迪安是在我跟妻子分手不久后。那时我大病初愈。关于那场病,我不想多说,只能说跟痛苦疲惫的离婚以及万念俱灰的心境有关。迪安?莫里亚蒂的出现,开启了我生命中可以称之为“在路上”的篇章。在此之前,我虽然常梦想前往西部,看看这个国家,但都只是些空泛的计划,从未真正成行。迪安是浪迹公路的最佳伙伴,因为他就诞生在路上——那是1926年,他的父母正开着辆破旧的汽车途经盐湖城前往洛杉矶。有关迪安此号人物,最早是查德?吉恩告诉我的,他让我看几封迪安从新墨西哥州管教所写给他的信。那些信引起了我浓厚的兴趣,因为信中迪安语气天真甜蜜,请求查德把他所知道的关于尼采和各种有趣知识教给自己。有一次,我和卡罗尔两人聊到那些信,还在想不知道有没有机会认识这个奇怪的迪安?莫里亚蒂。那是多年前的事了,那时的迪安不是现在的模样,还只是监狱里某个神秘的毛头小子。接着消息传来,迪安出了管教所,将首度前来纽约;还听说他跟一个叫玛丽露的女孩结婚了。
我在校园闲逛,查德与蒂姆?格雷说迪安住进哈莱姆区东边西班牙裔区的一栋冷水公寓 ,前一晚到的,这是他第一次来纽约,带着漂亮泼辣的小妞玛丽露。他俩搭灰狗长途公共汽车,在五十街下车,转过街角找地方吃东西时,一眼就瞧见赫克托自助餐馆。此后它就成为迪安心目中纽约的一大象征。两人在那儿买了奶油泡芙跟漂亮的糖霜大蛋糕。
迪安总跟玛丽露说:“亲爱的,我们总算到了纽约。虽然当初我们途经密苏里时,我没能跟你详述我心中的诸种想法,尤其是路过布恩维尔管教所时,我想起自己进出牢狱的麻烦事。但是眼下我们有必要把那些个人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暂搁一旁,好好考虑一下今后的谋生之计……”如此滔滔不绝,便是早年迪安的说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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